福州市四城區2022年
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公告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區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榕政綜[2020]4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關于加快我市公租房保障落實工作的通知》等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相關文件精神,以及國家、省市有關低收入家庭要落實應保盡保的要求,根據房源情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就我市四城區2022年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配租安排
(一)配租對象:
1.優先配租輪候家庭97戶:一人型56戶、二人型40戶、三人型1戶。
2.兜底保障輪候家庭16戶:一人型8戶、二人型4戶、三人型4戶。
3.低收入輪候家庭694戶:一人型73戶、二人型121戶、三人型500戶。
4.A型輪候及延后家庭516戶:一人型397戶(2018年獲批二人型因主申請人去世區房管局2022年重新核定為一人型1戶、2020年新一輪第7批區房管局核定更正保障方式為實物配租1戶、2020年新一輪第10-13批A型388戶、2020年延后7戶),2020年新一輪第8-12批二人型輪候家庭119戶。
(二)配租時間:
9月27日-9月29日,分13個場次抽簽配租,同批次人員按照順序安排,可能分屬不同場次,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三)配租地點:福州市安居房產租賃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楊橋東路152號。
(四)起租時間及租金:
此次配租起租時間為2022年12月1日,合同期五年。合同采用我省制定的公租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因目前正在合同修訂、房源巡查,擬定10月25日起開始辦理合同簽訂、綁卡扣款和交房入住手續。
租金標準統一為市場評估租金的50%,月租金計算公式為:所選定公租房小區的市場評估租金×50%×公租房建筑面積。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及兜底保障的住房救助對象免收租金。
(五)相關說明:
1.優先配租資格由區房管局、區民政局核實,按公租房資格審批結果,城市低保家庭、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年滿60周歲老年人家庭、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家庭等幾類人員屬于優先配租情形。
2.兜底保障由區房管局、區民政局認定,包括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以及困境兒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對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配租。
3.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按低保家庭收入兩倍確定,即經民政部門核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1120元以下(含)的公租房保障家庭。
4.原獲批的保障方式為實物配租的輪候家庭,未列入此次實物配租范疇的,因輪候期已超過6個月,在2022年租賃補貼市場租金標準公布后,辦理租賃備案,在不申請保障方式變更情況下,簽訂補貼協議,先行發放租賃補貼,待房源籌集到位后實物配租。
5.已實物配租和列入此次實物配租范疇的保障家庭,均可申請轉為租賃補貼保障方式,一經變更,不得再作調整。補貼發放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辦理地點:福州市安居房產租賃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楊橋東路152號)。
二、房源情況
截至2022年9月16日,可供此次配租的房源共計1356套,其中一人型565套,二人型286套,三人型505套,詳見附件2。
三、注意事項
1.公租房申請人應攜帶身份證原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時間準時到指定地點,在抽取配租房源后及時離場。若申請人因故無法到場、身份證無磁,應提前辦理好相關委托手續。
2.為落實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除特殊原因外,每個保障家庭僅限一個人(申請人或受委托人)參加選房。申請人若為近期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來榕人員,或健康碼為黃碼、紅碼,或出現發燒、咳嗽癥狀,或屬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人、確診病人接觸者等隔離或觀察期限未滿等情況,應委托他人辦理抽簽選房事宜。
3.現場選房人員進入配租現場,需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測量體溫,并出示健康碼、72小時核酸陰性檢測證明。所有到場人員需全程配戴口罩,主動服從安排,嚴格遵守紀律,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4.因場所和人手限制,配租期間,福州市安居房產租賃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暫停受理租賃備案申請,請在9月29日配租結束后再前往辦理。
5.如對上述事宜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87620220、87551560,監督電話:22850375;或配租現場詳詢咨詢臺工作人員。
附件:
1.福州市四城區2022年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時間安排表
2.福州市四城區2022年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房源情況表
福州市國有房產中心
2022年9月21日